11月13日,太湖二中在科技综合楼二楼报告厅召开“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由总支书记、校长王绍正同志主持,全校教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总支书记、校长王绍正同志宣读《关于对弥陀镇田家村原村干部潘传文、张立违纪违法等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太纪通【2019】12号)和《关于3起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典型案例的通报》(太教纪【2019】33号)两份通报文件。
会议指出,上述事例都是我们的身边事、身边人,各位教职工要高度重视,认真反思,以案为戒;要对照检视是否存在服务群众方面初心迷失等问题;在教育教学中,要注意不能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不能开展有偿家教,不能参与赌博等,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入实际解决实际问题,争当新时代的“四有”好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