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研室、市直学校:
为了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积极探索学科教学的有效途径,总结成功的教育教学经验,提高广大教师的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化成长,经研究决定开展 2012 年安庆市中小学学科教学(含班主任工作、特殊教育工作)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要求
1、论文内容应突出以教学为中心,可着重围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优化教学行为和学习方式、开展校本教研、改革评价方式等问题展开。
2、论文要观点明确,内容充实,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调查报告和课改实验报告要有过程和相关数据。
3、参评论文每篇打印 5 份(A4 纸),论文不加封面,第一页左上方用波纹框,框内排放“2012 年度安庆市**学科教学论文评选参评论文”, 用五号楷体;论文标题居中,用三号黑体;作者姓名、单位依次放在标题下面一行,偏右,用四号楷体;正文用四号宋体。
4、每位参评教师在本次活动中只能报送一篇论文,每篇论文以 3000 左右字为宜。
5、论文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向全市通报批评,且取消三年内的教学论文评选参评资格。
二、评选过程
本次论文评选由市教研室组织各学科专家成立评委会,对参评论文进行分学科集中评审,确定获奖等次。
三、论文申报
1、以县(市)、区、校(市直)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本室不受理教师个人报送的论文。
2、各县(市)、区对报送的论文篇数要有所控制,原则上各县(市)每学科各学段报送 20 篇;各区(市直学校)每学科各学段报送 10 篇。
3、各县(市)区及市直中学于 2012 年 5 月 30 日前将参评论文及简明登记表(见附件 2)纸质稿报送至市教研室办公室徐国民同志处,并将电子稿(包括参评论文、简明登记表)打包发送至 aqjys2003@163.com,逾期或不按要求报送视为弃权。评审工作将在 6 月中旬进行。
4、论文评审不收任何费用。
四、表彰办法
各学科将按教研室有关规定评选出市级获奖论文,其中一等奖 10%,二等奖40%,三等奖 50%,获奖论文由市教研室颁发证书,并推荐参加省教科院组织的学科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安庆市教育教学研究室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