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直管学校:
根据安庆市教育局、安庆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13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时间
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安庆市高评委拟于9月份进行;
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安庆市中评委拟于10月份进行。
二、评审标准及材料要求
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标准仍按省教育厅、省人事厅教人[2005]6号文件执行,材料具体要求仍按安庆市教育局、人事局教人[2006]80号文件及安庆市教育局、安庆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
三、申报要求
1、今年仍实行按岗申报的原则:凡无对应的岗位职数和超出结构比例的单位和学校一律不得申报。
2、坚持注重能力与实绩的原则:各单位和学校推荐申报时,要注重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的考核,严格按省教育厅、人事厅教人[2005]6号文件要求,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进行推荐。
3、各单位和学校推荐时须做到“三公开一公示”:公开政策和推荐程序、公开岗位数、公开述职和申报材料、公示推荐人员名单。违反规定程序的推荐视为无效。
4、坚持一票否决的原则: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违反社会公德、搞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收受家长财物、玩忽职守,有伪造申报材料、谎报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并按规定处理。
5、申报人任职年限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如破格申报的,必须在《一览表》备注栏中说明。
四、报送时间
各校必须按下列规定时间将申报人材料及相关表格送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再受理。
1、中学高级申报材料:8月8日前。
2、中学一级、小学高级申报材料:8月22日前。
各校要先核实中、高级对应的岗位职数,确定空缺岗位,于7月底前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相关材料。
附件:2013年度申报中小学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材料清单
太湖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日
2013年度申报中小学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材料清单
一、表格
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⑵《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基本任期内各年度)和《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登记表》。
⑶《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申报高级职务应填写一式十五份;申报中级职务填写一式二份)。
⑷直接申报(破格)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二份)。
⑸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
⑹单位公示证明(一式二份)。
⑺2013年申报中小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一式二份)。
⑻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一式二份)。
二、证书(原件)
⑴教师资格证书;⑵合格学历证书;⑶任职资格证书;⑷聘任证书;⑸继续教育证书;⑹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证书(正、副校、园长);⑺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⑻获奖证书或其它证件。
三、教育教学材料
⑴行动研究报告或教育叙事(教学经验总结)1篇。
⑵经学校验证的上一学年度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
⑶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申报人基本任期内的授课计划、课表和出勤情况证明。
⑷申报当年参加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申报高级职务)或学校组织的(申报中级职务)典型课例教学或新课程演讲的考评材料。
⑸担任班主任等职务的工作经验介绍材料和学校证明。
⑹经学校验证的2010-2013学年度原始完整的听课记录、研究活动记录和2010-2013学年度校本研修登记册。校本研修登记册上已有的材料,可不必另外提供。申报高级职务还须附组织单位验证的示范课备课笔记和评价意见,以及学校提供的骨干教师证书。
⑺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材料。
四、教研、科研成果材料。
五、任现职以来城镇普通中小学教师支教材料,严格按市教育局教人[2005]123号文件办理;职业中学教师提供调研证明材料(县城以上学校教师申报高级职务)。
六、《论文论著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一式三份和送审代表作原件(符合《标准条件》第十八条第㈢款中第2项或第3项补充条件,申报破格评审高级职务)。
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主要工作简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工作 单位 | 联系电话 | ||||||||||||||||||
现任 职务 | 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 | |||||||||||||||||||
现专业技术资格及任职时间 | ||||||||||||||||||||
学历情况 | 毕业时间 | 学 校 | 专业 | 学历 | 学制 | 学位 | ||||||||||||||
外语考试结果 | 计算机考试结果 | 任期考核 结果 | ||||||||||||||||||
继续教育情况 | 公示情况 | 是否破格 | ||||||||||||||||||
任现职以来主要业务工作实绩 | 主要论文著作及业务获奖情况 | |||||||||||||||||||
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市(厅)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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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申报人须填写本表,每人一式15份,不另附纸;
2、“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栏中,须根据“标准条件”适用范围和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填写专业名称;
3、取得2种以上学历(学位)的,从第一学历开始填写(由低到高);
4、论文著作须写明刊物名称、刊号、发表日期、出版社名称、字数等。
直接申报(破格) 专业技术
资格审批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学 历 | 全日制教 育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
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
参加工 作时间 | 毕业时间 | |||||||||||
专业技术资格 取得时间 | 聘任时间 | |||||||||||
专业工作年限 | 直接申报 (破格)专业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直接(破格)理由 | ||||||||||||
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厅)人社(事)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审批意见 | ||||||||||||
备 注 |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系列(专业) 级专业技术资格。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评审材料(包括学历、职称、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如材料提供虚假、失实,本人自愿五年内停止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并接受人社等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公示证明一式两份,一份连同申报材料上报,一份单位留存)
单位公示证明
同意推荐本单位 同志申报 系列(专业) 级专业技术资格。其申报的材料已经本单位审查,并按省有关规定在本单位公示一周以上。
申报材料经公示后无异议真实可信。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本公示证明一式两份,一份连同申报材料上报,一份单位留存)